國內

登記局再縮短申請時間 30分鐘可拿到大馬卡

(布城10日訊)內政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威說,隨著國民登記局成功於4月1日起,將大馬卡申請與發出的時間從24小時縮短至45分鐘,如放眼於未來將發出大馬卡的時間縮短到30分鐘。

Advertisement

他說,國民登記局於2017年8月起,就成功將申請大馬卡的發出時間從半島的10天和東馬的30天,分別縮短到5天及7天。

他今日在國民登記局卓越服務獎頒獎禮上致詞時說,由於全國目前只有32個擁有大馬卡打印機的國民登記局分局提供這項快捷服務,他希望可以繼續取得進步,而不是止步。

ADVERTISEMENT

他說,當局推介的國民登記局流動巴士,讓民眾可以通過流動巴士申請更換大馬卡,再到附近的國民登記局打印與領取,這項標誌性措施為民眾帶來極大的便利。

他也透露,《1957年報生與報死修正法令》經於2017年8月1日生效,而《婚姻修正法令》也於同年10月17日生效,政府對兩項法令的修正,旨在確保適應社經發展與迎合人民的需求。

另外,國民登記局總監拿督拉京說,240人,主要是外勞於2017年因抵觸濫用馬來西亞身分証而被逮捕與提控,而今年至今也逮捕與提控了73名違法者。

他表示,國民登記局一直以來都警惕濫用證件問題,同時承諾杜絕假身分證課題。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