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6日訊)國內深海漁船素來依賴泰籍船員,但在國內冠病爆發,政府宣布實施行動管制令時,大部分的泰籍船員已回國,政府雖允許業者重新聘請泰籍船員,但業者難以承擔高昂花費,造成大部分業者的漁船,被迫停泊在岸邊“休業”。
漁民希望政府体恤漁民的困境,調整及簡化作業程序,包括允許泰國船員從馬泰邊境,以陸路方式入境我國,降低聘請泰籍船員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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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來:申請費用高
十八丁新源興魚行東主王寶來受訪說,本身的深海漁船所雇用的泰籍船員,在行動管制令落實前已回國至今無法來馬。
他說,當今若要聘請泰籍船員,必須向移民局申請外勞臨時雇用證,再根据我國政府訂下的防疫程序入境,不但費用高昂,申請程序繁重令人難以適從,宁愿將漁船停靠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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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本身共有9艘深海漁船,因大部分泰籍船員不在,而沒有辦法全面運作,僅有4艘聘用本地人勉強作業。
漁船沒出海錢照樣花
他指出,停岸的漁船沒有收入,仍需要修維和清理費,比如漁船的引擎、電池、捕魚用器、通訊儀器、冷氣機件、輸管及船身等,都會因久未用而出現故障損壞,動輒或需花上數萬令吉的維修費。
他說,業者無法出海,可是還要繼續繳付購買漁船的貸款、漁船保養与維修費等,如果情況持續,恐將造成一些漁行倒閉,現在已經有漁行業,因無法平衡開銷,陸陸續續尋求脫售漁船。
他希望政府体恤業者的困境,放寬讓泰籍漁民入境,作出海安排。
胡順運盼體恤業者困境
峇東進發漁行東主胡順運指出,目前在十八丁與峇東C型漁船,皆受到嚴重影響,許多船隻因沒有泰籍船員而沒有辦法運作。
他呼吁政府体恤漁船業者的困境,調整泰籍船員的入境程序,包括允許泰國船員以陸路方式入境我國,若檢測證實沒有感染新冠肺炎后,即可開始工作。
“陸路方式可以節省開銷,尤其很多早前在我國工作的泰籍船員,都是居住在靠近馬泰邊境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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