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4日讯)上诉庭今日裁定,一名前亚航副机师获赔14万7400令吉,作为补偿及拖欠薪资,该名副机师于2020年冠病疫情期间被解雇。
拿督阿兹米、拿督阿末法鲁兹及拿汀巴杜卡埃沃尔组成的三司,一致允许侯振宏(音译)的上诉,并撤销高庭驳回其司法审核申请的裁决。
主审法官阿兹米指出,该赔偿包括24个月拖欠工资及替代复职的补偿金。
不过,法院扣除了亚航此前支付的1万6500令吉裁员补偿,以及他在被解雇后所获得的2万3100令吉收入。
法官在宣读判决时表示,工业法庭及高庭在裁定裁员合法时错误依赖了亚航集团的合并亏损情况,而非作为独立法律实体的亚航公司本身的财务状况。
他强调,“独立法人原则”要求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必须单独评估,不能直接套用母公司的财务数据。
法院同时命令作为廉价航空公司、且为亚航集团全资子公司的亚航(现称Capital A Berhad)支付5万令吉诉讼费用。
法官进一步指出,亚航以该副机师的病假记录作为裁员理由,在法律上并不公平,并且违反“后进先出”(LIFO)原则。
“申请人依法每年享有22天病假。因身体不适而请病假并非工作表现不佳,而是飞行员必须确保适航状态的安全要求。
“这些不利评价被事后用来合理化解雇行为,而工业法庭及高庭错误地接受其为正当理由。”
他补充,该副机师曾提出一个合理且出于善意的方案,即自愿无薪休假两年,以保住工作职位。
法官形容,这是一名服务近11年的忠诚员工,在危机期间作出的自我牺牲建议。
该副机师于2009年加入亚航,并于2020年6月被裁退。2023年5月15日,工业法庭驳回其索赔,裁定亚航的解雇具有正当理由。
他随后向高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但高庭于2024年10月3日驳回该申请,因此他提出上诉。
其律师赖志豪(音译)向法庭表示,其当事人目前在另一家航空公司担任飞行员,并在被解雇后曾从事网约车司机工作。
亚航方面则坚持认为,裁员是由于旅行限制及行动管制令造成的财务困难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