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3日訊)2年行管令待在家時間多,加上經濟陷困,造成很多用戶拖欠巨額電費而遭割電,被逼申請公積金特別提款償還,甚至有商家因無力償還數萬令吉電費而直接結束生意。
哥打達魯阿曼區州議員鄭瑞隆說,一名食肆業者拖欠超過1年高達逾2萬令吉電費,遭國能拆除電錶,而國能則要業者先償還80%欠款或分期3次繳清,才恢復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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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業者無能還款,只好向我求助。我到國能辦事處尋找解決方案,但國能立場強硬,堅持要業者依照上述方案解決欠款,業者最後只好關店結束生意。”
他透露,這次與國能負責人交流後獲知國能採用強硬手法追債的原因。2年前落實行管令時,很多人長時間留在家中以致用電量高,再加上當時很多人陷入經濟困難,所以當時政府指示國能不能向拖欠電費的用戶採取行動。
他說,很多用戶因而拖欠超過十多個月電費,拖欠數額越來越大,國能也發現有些用戶每月電費200令吉,卻只還20令吉,導致欠款越滾越大。
“國能只好發出警告信和拆掉電錶保險絲,但是用戶不僅不理會,還會自購保險絲裝回電錶,恢復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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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國能只好採取拆除電錶行動,遭割電的用戶只好前往國能求助,不過,國能堅持要用戶選擇上述兩個償還方案,否則一律免談,所以很多用戶被逼提出公積金特別提款償還。
鄭瑞隆今早在該社區中心舉辦的“和睦親善捐血運動”上呼吁拖欠電費的用戶要好好償還電費。
他也呼籲業主在將建築單位出租時,電水戶頭應註冊在租戶名下,以免遇到無良租戶欠費後失蹤,導致業主必須承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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