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包先生

疑配錯藥醫院拒賠 投訴衛部須強力證據

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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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配錯藥醫院拒賠

投訴衛部須強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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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30日訊)78歲林先生兩年前因病入住檳城一間私人醫院,出院後懷疑因服用該院醫生配錯的藥物而導致胃出血。執業律師楊順興說,無論是政府醫院或私人醫院,若民眾認為相關機構或人員在醫療上有失誤,皆可向我國衛生部投訴,或通過法律程序討回公道,不過首先須有強力的證據證明,相關機構在醫療上的失誤。

林先生2年前入住檳城一間私人醫院,然而出院後因胃出血而再次被送到醫院的急診室。林先生的妻子及親人向院方投訴此事後,院方一名代表聲稱會就此事作出賠償。

院方曾表示將賠償

林先生說,當年留院的治療費用是1萬9000令吉,去年5月他們再到醫院跟進此事,院方卻反口聲稱他們不會賠償。

“我曾就醫生所配的藥物向其他醫生詢問,得到的結果是相關藥物與其他藥物的搭配出現問題,而且該醫院原本也承認犯錯,如今卻出爾反爾。”

他說,可惜當年並沒記錄下該院代表的姓名及職位,也無法出示該院代表當年承認配藥錯誤的證明。

林先生問《光明包先生》他應該找哪個單位投訴?他是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該私人醫院就此事作出賠償?

針對此事,楊順興律師說,林先生若向衛生部投訴,當局會先調查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因此林先生必須提出證據證明院方曾在醫療上犯了錯誤。

他說,如果林先生選擇通過法律訴訟討回公道,這可能需要經過冗長的法律程序才能有所結果。

個案2

接衛生組官員罰單

不滿市廳取締可反映

住在市區某公寓的周小姐接到檳島市政廳衛生組的500令吉罰單,官員指在其家門外走廊的一個種植容器內發現孑孓。

她說,事發當天早上約10時許,她在睡夢中被屋外的敲門聲驚醒,自稱是檳島市政廳衛生組官員的男子指在其家門外走廊的一個種植容器內發現孑孓,並當場開罰單給她。

“由於我剛睡醒沒有加以思考,就在罰單上簽名,然而在該官員離開後,我才發現有些不對勁,因為我沒有目睹該官員檢查容器的過程。”

沒目睹官員檢查過程

周小姐說,由於沒有親眼看到官員在容器內發現孑孓的過程,此事無法令她信服。

她詢問《光明包先生》她可以向哪個單位反映此事,因為她覺整個取締過程對她有欠公平。

針對此事,檳島市議員顏艾菱說,周小姐對於檳島市政廳衛生組的取締過程有任何不滿,可向當局反映,不過前提是,周小姐必須能夠出示有力證據,以證明她的理論。

“檳州政府及地方政府都願意聆聽民眾的建議及反映,如果民眾對任何事項有不了解或感到不滿,都可以隨時與相關單位聯繫。”

她坦言,周遭環境若管理不當成為黑斑蚊滋生溫床,受苦的還是民眾,因此希望大家提高衛生意識,與當局攜手滅蚊預防骨痛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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