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男子拳頭握石頭‧阿香斥劉耀輝指使打人
(檳城20日訊)“我要看是打鎗埔的愛國黨招牌先掉下,還是我阿香先倒下。"打鎗埔風雲人物“阿香"被人拳打腳踢,她聲稱打她的人肯定是被愛國黨全國青年團總團長劉耀輝指使。
阿香週六上午11時許在打鎗埔住家受訪時,指責劉耀輝聯絡她去記者會對質,背後卻叫人偷襲她,那麼以後還有誰敢再出席記者會?
阿香認為“人在做,天在看",阿花(鐘亞花)兒子對她拳打腳踢,肯定是劉耀輝指使,並且懷疑對方握拳擊她面頰時,拳頭裡還握著小石頭。
左眼被毆五六拳
據悉,街頭小混混在街頭毆鬥時,由於多數小混混都沒有受過正式武術訓練,會使用捷徑增加攻擊能力,因此拳頭握著小石頭,讓拳頭不會出現空隙,也讓拳頭更紮實,讓被攻擊者受到更大的傷害。
她說,她朋友目擊她被人打傷後,聯絡救傷車將她送院療傷。
她自行前往醫院檢查傷勢後,證實她的右拇指骨裂,而且她左眼被毆了五六拳。
“劉耀輝的父親向我阿香借貸,但中字後竟拖欠不還,結果還要我去追討。"阿香指出,劉父去年跟他借貸300令吉週轉,直至去年拜天公才解決這筆債務。
“但是,三個星期後,劉父再度跟我借貸500令吉。當時,對方還表示,上次借貸因為是免息借貸,因此不好意思,所以這次借貸叫我一定要計算利息,我就給450令吉本金而已。"她自認倒霉,當時劉父借貸後拖欠三四個月,甚至沒有繳交利息,直到她知道劉父中萬字後,催促對方還錢,才陸續追討回債款。
自稱吃過“夜粥"不害怕
“我是女強人,也吃過`夜粥’,無論何時我都不會害怕。"阿香說,雖然在記者會上,她一人與十多人對質,但是她毫無害怕感覺。
“我向來一人做事一人當,從來不靠家人與朋友。"事發後,她前往百大年路警局報案,警方指示她前往發林亞依淡新市鎮警局,尋找查案官錄取口供。
“警方當時一直聯絡不到阿花兒子到來警局助查,加上我從下午5時等待至傍晚7時,一粒米未進、一杯水未飲,非常肚餓,唯有要求警方先離開找東西吃。"她十分不忿,自己因為罵阿蓮,十分倒霉被警方扣押4天3夜。如今自己倒霉被打,沒有還手反擊,對方卻逍遙法外。
雖然昨天受傷後無法駕摩多,但當她想到生活逼人,仍發揮“女強人"本色,忍著傷痛駕摩多外出謀生。
否認誣衊好姐妹賣淫
“阿花是我的好姐妹,以前常上雲頂搏殺,我絕對沒有造謠說`阿花做雞’!"阿香說,阿花與吸毒的兒子都是受到謠言擺弄,自己從來沒有誣衊阿花。
另一方面,她在記者會上連續連續兩次丟棄蔡祥美半身照,因為祥美以前交代過我,女兒待他不好,因此叫我在他百年歸老後,幫他辦理身後事。
“當時,他把半身照交給我保管,並且仔細叮嚀靈堂與出殯的半身照,就是用這張照片。"她說,既然沒有需要了,她就丟回給對方。
要求搬出組屋
阿香未交解釋信
針對及房屋局官員要求阿香在11月11日搬離目前住著的打鎗埔組屋單位的事項,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的黃漢偉說,直到目前為止,房屋局都還沒有收到阿香對此事的解釋信。
他說,阿香目前住著的打鎗埔組屋單位,是屬於政府津貼單位。
“有關屋子並不在阿香名下,但阿香卻住在有關屋子內,所以房屋局必須收回有關單位。"他說,這期間阿香可以寫解釋信予房屋局作出解釋,之後再讓房屋局考慮是否接受其解釋。
“但直到目前為止,房屋局並沒有收到阿香的解釋信。"
劉耀輝:無證據誣衊我
“阿香無證無據,那裡可以誣衊我,說我指使他人攻擊她?"愛國黨全國青年團總團長劉耀輝指出,事發過程都出現在各報章與電子媒體中,這些媒體可作證,既然阿香已報案,就讓警方調查,他則保留追究權。
“在基於各出席者的安全下,我們在記者會前還要求政治部派遣便衣和制服警員保護阿香,如果我要叫人打阿香,何必多此一舉?"他說,當時有超過百人圍觀,阿香與眾人在插香發誓後,他也告知警員,記者會就要結束,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後還是上演了一場武鬥。
斥阿香圖轉移視線
“阿香為轉移視線,連我父親也誣衊。"劉耀輝指出,他猜想,可能阿香知道他即將把這案件呈交給內政部部長,也瞭解他父親直腸直肚,所以這次也把其父親拖下水,使其親名聲受損。
“所幸我早前有叫父親忍下這口氣,況且我父親那裡可能有經濟上的問題?除我每月給他1000令吉零用錢,日常三餐、水電費、甚至小賭怡情費用,我也是一手包辦,那裡需要跟阿香借貸?"
不容許居民受欺負
“我劉耀輝在打鎗埔為民服務,不容許當地居民受到欺負,只要受害者握有證據,我一定站出來協助受害者!"他說,他身為愛國黨該區負責人一定為民服務,打鎗埔居民遇到問題,他一定出手協助。
他不滿部份媒體在阿香被毆打後,第二天帶他重回現場,甚至讓她發表,恐嚇要拆下打鎗埔的愛國黨招牌言論。
“要知道,阿香是引起民憤的人物,媒體也要顧及民憤,如果場面失控,也將累及媒體受傷。"當時,他連早餐也沒有吃,一下車就看到阿香發表上述言論,惟有叫其中錄下過程,再要求對方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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