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疑侵權用某電腦軟件 吉1房地產商被取締

(亞羅士打30日訊)米都一家房地產發展商公司涉嫌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使用某電腦軟件,遭吉打內貿局取締。

吉打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占尼今日發文告說,該局在今年6月接獲投報而展開調查後,該局執法員聯合3名版權持有公司的代表昨午前往該公司展開突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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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經過調查發現,該公司使用未獲得授權下電腦軟件,以進行建築項目提供設計和建模服務。

他說,執法員也發現,在該公司內有4台不同牌子的電腦安裝7個侵權的軟件,並現場充公總價值逾2萬令吉的電腦。

他也說,該局援引1987年版權法令第41(1)(d)條文展開調查,一旦罪成,涉案者可針對其每個未經授權或盜版的軟件被罰款不少於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被罰款不少於4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他警告,該局將採取嚴厲行動對付任何企圖侵犯版權的人士,並歡迎公眾向該局提供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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