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訂購商轉賬 淪為錢驢 女子嚇蒙:我只是做兼職
(怡保5日訊)一名被稱為“阿儀”的40歲女子在社交媒體看到一則在購物平台飾品店的招聘兼職廣告,通過線上工作超過1個月後,卻被告知銀行戶頭出現問題,有人已經針對她的戶頭在馬六甲投報後,才驚覺自己原以為的訂購商工作,原來是錢驢。
來自霹靂萬里望的女子今日在馬青霹靂州團長胡偉豪的陪同下在記者會說,,她是在社交媒體看到一則在購物平台飾品店的招聘兼職廣告,因此認識了一名男子,對方向她展示了公司的背景資料,所以她便不疑有詐而接受這份工作 。
“一個星期後,對方指我的工作得自己出錢購買產品,我才把工作停掉了。不過,兩個星期後,男子再聯絡我,介紹我另一份不需要花錢也可以獲取傭金的兼職工作,即在顧客下單購買飾品時,錢會進入我的戶頭,我再轉賬給公司指定的戶頭,並可從中抽取2%傭金。”
她指出,她是在6月20日開始這份工作,直至上個星期六早上,對方訊息她,指她的戶頭有問題,她才感覺奇怪和感到害怕。由於對方沒有針對這事件給予她任何反應,她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情況下,前往警察局報案。
憂戶頭被用來做違法事
“阿儀”說,她只是做一份兼職而已,卻無端端發生這種事情。如今她感到害怕,因為不知道對方是否有用她的戶頭來做什麼違法的事情。
她指出,她的工作時間是從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個星期約有三四天需要轉賬而已。她曾在6月轉賬1萬5000餘令吉,並獲取300餘令吉傭金;至於7月份則轉賬了4萬4000餘令吉,獲得800餘令吉傭金。
對此,胡偉豪說,如今詐騙的手法層出不窮,尤其是把購物平台當作掩護彈,要求事主用個人戶頭,以代理為名轉賬。
“女事主在整個過程中完全被蒙在鼓里,一直以來都以為自己是一名代理,替他人訂貨而已,卻不曉得自己已經成為一名錢驢。”
為此,他呼籲民眾不要輕易相信網上看似專業,但卻不需要投資的工作。
他說,女事主涉及的馬六甲投報案,詐騙金額少3000令吉。根據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第29(1)條文,一旦被定罪,可罰款少於1000令吉。馬青霹靂州區團將盡量協助女事主。
出席者包括馬華華都牙也區會副主席潘啟文、區會財政兼華都牙也縣議員梁智偉、區團團長兼華都牙也縣議員楊廣發、馬青金寶署理團長陳文強及紅泥山新村村長黃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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