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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控傷9歲男生案 3次過堂未呈傷勢報告 辯護律師要求撤控

(威南9日訊)1名男教師被控致傷9歲男生,其辯護律師指控方3次過堂未能提呈傷勢醫藥報告書而將其當事人提控,根本是太草率,他將要求法庭撤銷有關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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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被控打傷學生案,今早在雙溪爪夷推事庭開審,因控方未能提呈傷勢醫藥報告書,推事諭令案展2月19日再審,而控方必須提呈有關報告書。因此案涉及儿童,女推事希絲旺在聆審時宣布清堂。

被控男教師諾依查禮(52歲),在高淵詩里圣淘沙學校執教英語,他被控于去年8月2日,在課室內打傷1名9歲3年級男生。他于去年12月11日被控上庭,控方援引刑事法令323條文(蓄意致傷)提控,罪名成立將面對1年監禁或最高2000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被告否認罪狀要求審訊,獲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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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辯護律師莫哈末法里在庭外向媒体表示,控方已3次在庭上未能提呈傷勢醫藥報告書,因此,他在庭上告知推事有關控方之指控太草率,因為缺少了致傷之證据。

“我在庭上辯論,指控狀太草率,並應等到有傷勢醫藥報告書才來審訊。而我有要求撤銷此控狀,但推事諭令給控方最后期限至2月19日再聆審。”他表示,如控方屆時未能提呈傷勢醫藥報告書,被告可能有機會獲得不等于無罪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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