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擁毒 案展下月16過堂

(檳城16日訊)華裔男子涉嫌擁有冰毒及克他命,於週一上午被控上推事庭,由於有關化學報告未出爐,案展下月16日過堂。 

現齡32歲的被告黃興強(譯音),被控於2012年1月4日晚上11時50分,在牛干冬一家店前擁有62克冰毒,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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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被控於相同時間及地點,被發現擁有56.2克的克他命,同樣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 

另外,被告在檳城東北縣肅毒組進行尿液檢測時,呈陽性反應,牴觸相同法令第15(1)(a)條文。 

被告否認有罪後,由於其面對的是死刑罪名,不獲保釋外出,而推事諾艾妮也基於有關化驗報告尚未出爐,因此將案展下月16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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