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1日綜合電)湖北有男子沉迷賭球,去年一擲逾110萬人民幣(約59.3萬令吉),買了超過6000張彩票,居然無一張中獎。
男子之後告上法院,認為彩票店及當地的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沒有認真執行實名制管理要求,要求賠償輸波所有損失。法院最終駁回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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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球迷王先生去年7月某日,到彩票店買7萬的半全場勝負,104萬的主客和。
店主李老板當時已勸阻王先生,要理性賭球,不要借錢及承擔賭博風險。王先生則聲稱自己考慮清楚,是理性投註。
比賽結束後,王先生所買的超過6000張彩票無一中?,於是在去年11月,向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控告彩票店及湖北體彩中心,指二者反了對大額投註購彩者進行預約和實名登記,且未經體育彩票銷售機構同意,單台銷售終端周末單日銷量不得超過5萬元,堅持要求退回逾100萬元買彩票損失。
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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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後於今年4月駁回王先生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彩票合同具有特殊性,屬於射幸合同,具不確定性,不應在開獎後將未中獎的彩票認定為損失。
至於實名登記填報中約定,最終結果以購彩者的實際交易情況為準。王某填寫信息後拿到彩票,實際與體彩中心建立了彩票銷售合同關系,未核實證件信息的瑕疵並不影嚮合同的履行。
另外,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充分認識自己行為的後果,自行承擔其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