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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欺辱大嫂判监 出狱寻仇杀人 逃逸20年终伏法

(云南28日综合电)中国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男子田永明执行死刑。这名“禽兽小叔”30年前因性侵大嫂、杀人未遂入狱6年,出狱后2002年又持杀猪刀找大嫂算帐,在大嫂惊逃之间,一名刘姓男子见义勇为施救,却遭凶犯以杀猪刀连捅二刀深及胸腔、动脉断裂死亡。凶犯逃逸直至2022年被捕,今年2月遭判死刑,今天执行。

中媒《澎湃新闻》报道,凶犯田永明1976年8月出生,云南华宁县青龙镇人。1996年9月,他性侵大嫂,恶行败露后持刀欲杀大嫂,因性侵、杀人未遂等罪获刑9年,因获减刑2002年7月出狱。出狱才4个月,他于2002年11月持杀猪刀及匕首闯入大嫂住家报复,大嫂被吓得只穿内衣裤冲出门外、高喊救命,路过男子刘铭富见义勇为抱住凶犯阻他追杀,遭连插两刀死亡,凶犯捅刺大嫂头面部、腹部数刀,直到兄长冲出家门阻止才罢手,凶犯丢弃凶器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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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犯销声匿迹20年,2022年2月在湖南长沙落网。同年11月,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故意杀人罪判他死刑,缓期2年执行;凶犯不服上诉。

新华社早前报道,鉴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高级人民法院去年10月26日,原已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裁定,不过两天2天后(去年10/28)却启动再审,认为原判“死缓”适用法条上有误,量刑不当。

法院也另组合议庭在今年1月开庭。凶犯供述他因遭大嫂诬陷性侵,心中不忿,想找大嫂说清楚。大嫂逃跑时,他遭途经的刘姓男子拦阻,辩称自己虽拿刀指着刘男,却是大嫂将刘男推向自己,刘男的胸口才会撞上杀猪刀死亡。

大嫂表示,不曾推过田男,法院根据死者验尸报告,凶器从右锁骨处向下刺入身体,不符合“死者被推之后撞上凶器”的描述;身高163公分凶犯持50公分长的刀,完全可以对身高152公分的死者造成自锁骨处向下刺入创伤。此外,验尸报告显示两处锐器创深至胸腔,致右锁骨下动脉断裂,明显是凶犯主动、大力度捅刺所致;两个创口位置相近,符合在同部位连续捅刺情形,非死者遭推后撞上杀猪刀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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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犯又说,犯案前曾喝酒过量,才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他的母亲作证儿子当晚并未喝酒。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凶犯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之前的审判“量刑明显不当,应予纠正”,今年2月依故意杀人罪判他死刑。

见义勇为却遭杀害的刘姓男子,2004年12月被云南省政府授予“云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今年2月凶嫌遭判死刑后,死者之子泪流满面说,20多年的等待终有了结果,还说凶嫌伏法当天,会带上判决书到父亲坟前焚烧,告慰在天之灵。

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对凶犯田永明执行死刑,行刑前与他的近亲属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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