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男子欠债跑路牵连家人 母亲狠心脱离关系

(吉隆坡1日讯)一名63岁的妈妈泪诉,儿子死性不改向大耳窿借贷后逃逸,连累家人频频遭骚扰,跑腿不仅在她住家门外锁上铁链,还威胁要绑架其孙女,让一家人活在恐慌中。

这名妈妈郭美美(63岁,家庭主妇)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提到,家人才刚于今年5月为37岁儿子郑国华偿还了1万3000令吉大耳窿债务,岂料后者又再重蹈复辙,家人已无能为力,决定与他断绝亲子关系。

Advertisement

她说,儿子在6月17日无预警离家,至今不曾回来,而家人也在隔天(18日)开始收到不同的大耳窿打来的威胁电话,要求他们偿还债务,否则将放火烧屋及绑架其孙女。

“我的孙女分别是7岁和9岁,是我女儿的孩子,我们现在都很怕,希望大耳窿不要再来骚扰我们,去找借钱的人。”

不仅如此,6月18日傍晚约6时,事主发现其蕉赖住家大门被人用锁链和锁头从外锁上,还附上字条指示他们联系数个不同的号码。

ADVERTISEMENT

她泣不成声的表示,他们根本不知道儿子为何去借钱,也完全不清楚他究竟欠了多少钱,而家人的经济状况也没办法再为其承担任何债务,决定与儿子断绝母子关系。

据悉,家人分别于6月18日、19日及26日三度到加影警局报案,促大耳窿勿再骚扰无辜的家人。

对此,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副主任陈凯荣律师说,此事涉及非法禁锢行为,相信警方会援引刑事法典第341条文展开调查。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会被判坐牢1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认为,这样的刑罚太轻微,建议政府能重新检讨相关的刑事法典条文,并予以改善,保障人民权益。

另外,一名生意人申诉,自己因为迟还债,大耳窿便将他的大头照移花接木至灵堂遗像,并上传至脸书,结果身边朋友误以为他真的过世了,还打电话给其家人确认才得知“人还活着”。

来自巴生的陈先生(40岁,商人)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披露,他在今年2月份向一位叫“Han”的大耳窿借贷1万令吉,作为生意周转资金。

他说,他以分期的方式在三个月共摊还了对方6000令吉,每个月还2000令吉,至于剩余的债务,他要求对方给予宽限期,因为他需时间去筹钱。

不过,大耳窿并没有理会事主的请求,除了在网上散布他的身份证污蔑他是大老千外,还于6月26日发送了一张照片,内容背景是灵堂布置,而事主的头像则被移植变为灵堂照,意图用这种方式逼迫事主还债。

陈先生表示,大耳窿也把照片发到其脸书上,不知情的朋友还以为他真的离世了,询问家人后才知道他还活着,而他也在数小时后把该大吉利是的照片删除了,并前往警局报案。

他透露,后续的欠款6000令吉是由其家人帮忙偿还,如今已完全解决所有大耳窿债务。

陈先生指他因无法缴还欠款,结果遭大耳窿移花接木,将其人头照贴在灵堂照片上。

张天赐揶揄,大耳窿如今也懂得避重就轻,选择这种“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的方式追债,同时也“节省”了红漆和汽油弹的成本。

他说,一般大耳窿追债手段不外乎电话连环叩、张贴追债传单、将事主照片放上脸书、泼红漆、扔汽油弹,但这些行为一旦被警方抓到就是刑事罪行,因此大耳窿就用其他招数,即把债仔头像变灵堂照。

他表示,这样一来,既可以羞辱债仔,另一方面就算被逮到也会被轻轻放过。

“大耳窿也不必花钱再买红漆和汽油弹,而是用这种最低成本的方法来逼债。”

此外,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局副主任陈凯荣律师则说,若触犯刑事法典第503条文(刑事恐吓),可在第506条文下被判刑。

他说,若仅涉及一般言语恐吓,罪成可被判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涉及破坏他人财务或其他伤害,则会被判罚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笑言,相信现在的大耳窿也雇佣了法律顾问,所以为了规避法律刑责,就另辟蹊径向债仔追债。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