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男子搶警槍被判無期徒刑 家屬請求元首赦免

(吉隆坡5日訊)68歲的菲麗達(Feridah)在大馬人民之聲(SUARAM)的陪同下提交備忘錄予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為她的兒子阿凡迪因在2001年持槍對準警察而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事,請求皇室赦免。

根據資料,事發於2001年,當時阿凡迪在黑風洞附近騎電單車時,因為忘了佩戴頭盔,當場被警察攔截,隨後他就奪走警察的槍,並要求警察跪在他的跟前,並往空中開一槍之後便逃跑了。他在事發幾天後遭警方逮捕,並被判處無期徒刑及不超過6鞭的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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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屬提交備忘錄以後,SUARAM活動主任阿祖拉對媒體表示,阿凡迪在1971年槍械(增加刑罰)法令第4條文下被控。當年阿凡迪僅有20歲,當時可能也被警察突如其來的攔截感到驚慌失措,所以才衝動持槍對準警察。

阿凡迪的姐姐迪安娜(Diana)指出,此案已經拖延許久,阿凡迪也已經被監禁20餘年,一個青年的大好前途就這樣被耗在牢裡,於是希望大馬人權委員會能夠協助調查此案,讓阿凡迪得以早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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