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庭上求情‧指月賺300被逼打搶

(關丹訊)一名巫裔男子涉嫌威脅及奪走婦女的金項鍊,他週三(2日)向法官求情時指出,他的月薪只有300令吉,家中除了年邁父母,尚有妻子和兩名孩子靠他養,他在生活壓力下被迫犯案。

被告法茲奧瑪(24歲)於去年12月24日下午5點,在關丹大街威脅及強行奪走一名正在候車亭等巴士的婦女金項鍊,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在這條文下,罪名成立者可判入獄7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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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被告的求情,主控官莫哈末首席警長當場給予譴責,並表示被告的行為足以威脅受害者的性命。

推事諾迪娜最終判決被告罰款1200令吉或以入獄2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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