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鐵粉吉州趕來法庭 穿林冠英簽名衣力挺

(北海11日訊)前財政部長林冠英今日在檳城海底隧道案中加控2罪,一名43歲華裔男子早上7時10分,第一個抵達法庭地點,他身穿“我愛林冠英,因為他是一個好人”衣服,以行動挺林冠英。

這名男子沈志偉,在吉打州經營維修汽車冷氣生意,今日因沒有營業,所以特地抵步法庭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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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是行動黨的普通黨員,穿在身上的衣服還有林冠英的親筆簽名。

沈志偉一早到法庭挺林冠英。

“我之前是聽從行動黨勸告沒來,今天想到一定要給偶像支持,所以就來了。”

他說,其身穿的T恤是多年前自己設計後,叫人幫忙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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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林冠英在推特感謝沈志偉對他的支持,並表示不讓讓人民失望。

他說,他將在法庭證明真相,也因真理而無所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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