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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两月再犯 8个月干下30宗入室盗窃

(吉隆坡30日讯)一名犯案累累的本地男子死性不改,出狱2个月再重操旧业,短短8个月内于吉隆坡地区干下30宗破门及偷窃案。

旺沙马朱警区主任莫哈末拉欣高级助理总监指出,嫌犯专挑仅设玻璃门的单位下手,包括美容院、餐饮店、快餐店、诊所及旅游公司等;一旦大力摇晃玻璃门仍无法打开,便以石头砸碎门面闯入,随后盗走收银机内的钱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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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名来自霹雳的44岁嫌犯因涉及破门行窃案,于2024年被判入狱服刑,直至去年5月才重获自由。

“不过嫌犯并没有因此改过自新,出狱2个月后再次犯案,除了吉隆坡地区,也在其他州属涉案。”

他说,旺沙马朱警方自去年7月开始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经过明查暗访终于本月26日逮捕嫌犯。

他补充说,警方查悉,嫌犯在吉隆坡地区涉及30宗窃案,分别旺沙马朱(11宗)、金马(7 宗)、蕉赖(6 宗)冼都(4宗)及十五碑(2宗),其中旺沙马朱11宗案件涉4万零879令吉损失,全部案件的损失额则是5万9546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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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逮捕嫌犯时起获一辆失窃摩多;另一辆则在嫌犯招供后,于柔佛麻坡一栋建筑物的楼梯口寻获,调查后获悉这两辆摩多是在增江和金马地区报失。”

警方查悉,嫌犯的下手目标是仅设玻璃门的店铺,包括美容院、诊所、餐饮店等等。

警方在逮捕嫌犯的同时,也起获相信是干案时的穿着和所用物品。

另外,他说,警方在逮捕行动中也起获11样相信是嫌犯干案时所用的物品;目前嫌犯已被延扣7天至4月2日,以协助警方进一步调查案件。

警方调查发现,嫌犯单身且没有栖身之所,四处流窜随机犯案,“收获”多寡全凭运气。

莫哈末拉欣说,嫌犯有时虽得手,但钱箱内一无分文;不过,也曾有大收获,某次窃得的钱箱内竟有2万7000令吉现款。

“独行犯案的嫌犯就靠这些不义之财为生,每逢‘大丰收’时,往往会先休息一段时间。”

他说,嫌犯有26项犯罪前科,惯常在深夜或清晨商店未开门营业时下手,作案时多变装扮,曾戴头盔,也曾穿油站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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