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3/05/Untitled0519a.jpg)
(峇株巴轄19日訊)“若你之後再不悔改,我也不知應該如何了。”
地庭法官向一名因毒品再度入獄的男子給予“布道會(tazkirah)”,要求對方改過自新及懺悔。
Advertisement
據《大都會日報》報道,45歲的莫哈末馬欣阿布紮曾因同樣罪行被判入獄。
任職羅里司機的莫哈末馬欣阿布紮昨天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控狀,俯首認罪。
地庭法官哈爾米丹里莫哈末判處被告5年監禁及一下鞭笞前,希望被告不再陷入毒品的泥沼。
“我希望這是你最後一次的刑罰,不再陷入毒品的泥沼。若你之後再不悔改,我也不知如何了。我不知道你會如何改變。”
ADVERTISEMENT
他也諭令被告接受國家反毒機構(AADK)的兩年監督。
控狀指出,被告於1月9日在峇株巴轄警區總部的毒品罪案調查組進行篩查後,被驗出他對嗎啡呈陽性反應,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C(1)(b)條文,可與第39B條文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及鞭笞3下。
被告早前因兩次抵觸相同法令的第15(1)(a)條文,被判兩年監禁。
此外,哈爾米丹里莫哈末也對在本月初吸毒的47歲莫哈末紮哈林尤諾斯判處相同刑罰。
兩名被告皆沒有代表律師。
較早前,主控管布斯巴慕拉亞要求法官根據所犯下的罪行情況判處適當刑罰,以此作為教訓。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