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日訊)男子使用MySejahtera掃描二維碼,過程中被執法員指沒有在簿子上登記,所以被開出1000令吉罰單。
男子隨後在臉書發出掃描記錄和罰單照片,聲稱他於10月31日下午抵達良木園一家餐館用餐,並於下午2時22分已掃描,但警方卻指需在簿子填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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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在帖文中指出,既然使用MySejahtera登記卻不被接受,為何衛生部要開發此應用程式給民眾使用。
不過,他隨後成功上訴並取消罰單後,以一篇講述如何上訴的文,取代原有的帖文。
“這過程相當容易,只要到警局報案後再攜帶報案書,到政府旗下診所向官員出示證據。”
這名男子還稱,警方指他做對了,即若堅持自己沒有犯錯,保持冷靜並在事後上訴,否則警方是有權力逮捕任何在場反抗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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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眼尖網名發現掃描和罰單時間僅差3分鐘,在網絡上掀起一番爭議,也傳出不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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