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赛城22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达立指出,电子发票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迈入第四阶段,预计将有约13万名纳税人纳入实施范围。
他说,当局将一如既往提供为期6个月的宽限期,期间不会采取任何执法行动,并允许企业开具合并性电子发票,以协助纳税人逐步适应新制度。
“与此前阶段相同,宽限期内企业可开具合并性电子发票。”
阿布达立今日主持与商贸协会交流座谈会时指出,电子发票制度仅分为四个阶段,不会有第五阶段。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仍可能需同步或提前落实。”
他透露,目前约有10万名纳税人已顺利完成电子发票第一至第三阶段的实施,整体推行进展令人鼓舞。
有关措施最早于2024年公布,并分阶段推行。首阶段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涵盖年营收或销售额1亿令吉或以上的企业。
第二阶段于今年1月展开,涉及年营收2500万至1亿令吉的企业;第三阶段则于7月1日落实,涵盖年营收超过500万至2500万令吉的企业。
第四阶段将涵盖年营收或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企业。原定于明年7月1日全面推广至年营收低于100万令吉的商家,但随着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于12月6日作出宣布,相关商家将获豁免落实电子发票。
全国已开出8.2亿张电子发票
另外,阿布达立透露,截至本月22日,全国累计已开出8亿2050万张电子发票,涉及11万1600名纳税人,整体落实进展良好。
他提到,首相日前宣布将电子发票实施的豁免门槛,从原本的50万令吉提高至100万令吉以下,为微型及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充裕的调整时间。
“不过,税收局仍鼓励获豁免的企业自愿采用电子发票,以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并提升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阿布达立也说,税收局将持续为纳税人提供支援和辅导,以确保企业充分理解并善用电子发票制度所带来的效益。
他指出,为协助纳税人顺利落实电子发票,税收局已推出多项便利措施,包括免费提供MyInvoice电子发票门户和手机应用程式,以及为合资格企业提供的MyInvoice e-POS系统。
“e-POS系统的使用资格,已从年收入不超过75万令吉的中小企业,扩大至年营收或销售额不超过200万令吉的企业。”
他说,税收局亦在MyInvoice系统内提供纳税人二维码功能和税务识别码(TIN)查询服务,并在全国35个税收局办公室设立电子发票服务柜台,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与协助。
电子发票首三阶段合规率理想
较后阿布达立召开记者会指出,电子发票在首三个阶段的合规率表现理想,其中第一及第二阶段超过90%。
“今年目前尚未结束的第三阶段,合规率已超过80%。”
询及业界面对的挑战,他指出,部分企业反映仍需要更多时间适应新制度,对此,税收局将在第四阶段落实后,提供为期6个月的宽限期。
“这项安排将为相关纳税人提供更多缓冲时间,至少先开始每月提交一张电子发票,为全面落实做好准备。”
他也说,未能提供正确的税务识别码,是导致电子发票在初期被系统拒绝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解决有关问题,税收局已提供相关系统功能,协助卖家在开具电子发票前,核实并取得正确的买方税务识别码资料,以减少发票被退回的情况。”
电子发票非以短期税收为目标
至于电子发票第四阶段是否将直接带来更高税收的问题,阿布达立回应,税收局并未以短期税收作为实施电子发票的主要目标。
“电子发票的核心价值在于建立更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有了良好的记录,自然会提升纳税人的合规程度,而相关成效将在未来报税周期中逐步显现,并间接提高国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