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國國籍須三思 放棄公民權不能成大馬人

(吉隆坡訊)從2000年至2007年間,有470名身在台灣的大馬公民放棄大馬公民權,其中女性佔327人,男性則有143人。一些大馬公民沒有充足瞭解公民權的重要性,而且放棄之後不能恢復,因此他們刻意隱瞞自己放棄公民權的實情,試圖通過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門取回公民權。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曾接獲不少大馬公民在國外放棄公民權的詢問案例,該部最近前往台灣與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進行交流,得知這些大馬公民因為工作需要或嫁娶到台灣,便一心在台灣生活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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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部主任拿督張天賜指出,大馬公民不能擁有雙重國籍,也絕不能擁有兩本國際護照。該部在近幾年來接獲許多求助和詢問電話,聲稱突然被褫奪大馬公民權,該部深入瞭解後發現,一些公民已獲取新加坡、澳洲、美國等國公民權,卻刻意隱瞞。

首3月15人及放棄大馬國籍

“一旦他們申請成為外國公民,就表示他們已放棄了大馬公民權。大馬人申請成為他國公民時,不應該隱瞞事實,因為任何一個大馬公民只要申請到其他國籍,有關國家就會通知大馬外交部。外交部限定當事人在40天內向調查委員會匯報和解釋,否則政府有權剝奪其原籍公民權。”

張天賜委派兩名助理侯驍娥及陳其琪,與馬來西亞駐台友誼及貿易中心處長沙立和經理莫哈末阿茲米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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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琪指出,在台灣,今年首3個月內就已有15人放棄大馬公民權。據沙立指出,一旦決定放棄公民權,呈上表格及簽名後,一切將成定局,即時生效,之後再也無法恢復。

“我們發現,很多大馬公民其實沒有充足瞭解公民權的重要性,便堅持放棄。任何大馬公民想要移民到國外,大可不必放棄公民權,反之可以在他國申請永久居留證,這樣不但能保留自己的一等公民權,更可以在外國生活工作,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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