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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13日讯)马六甲河流与海岸管理机构(PPSPM)前首席执行官被控于7年前受贿,今日被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万判坐牢2年及罚款130万令吉。
据4项修订控状,指被告在2017年1月4日至11月15日期间,当时身为业务与产品开发部经理,在甲州两个不同地点的4次会面中,收取LEC Impressions私人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提供的26万令吉现金贿赂,作为推荐该公司承接马六甲河游船供应合同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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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游船公司收贿26万
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万鉴于辩方未能对控方的指控提出合理怀疑,因此被告被判有罪,并依据修订后的4项控状作出定罪。
她表示,在辩护程序中,只有被告及弟弟两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否认收取贿赂款项,并辩称当时不在交付款项地点,同时声称控状所提及的洗车场不存在。
她说,被告亦否认曾协助LEC Impressions私人有限公司获取项目,在听取所有证人证词后,法庭裁定辩方未能依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51条反驳控方的指控。被告被判定触犯该法令第17(a)条文(献议/给予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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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巴也万判被告在第一项控状下,被判坐牢两年及罚款50万令吉;第二项控状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40万令吉;第三项及第四项控状则分别被判坐牢一年,以及分别罚款25万令吉和15万令吉。监禁刑期从下判日起同期执行,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需额外服刑32个月。
本案由副检察司反贪会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拉夫及诺莎吉拉提控,地庭法官是伊丽莎白巴也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