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用羅里非法轉運25頭活羊 業者認罪被罰5000令吉

(大山腳7日訊)一名畜牧業者在沒有取得獸醫局的准證下,從威中用羅里轉運25頭活羊至威南途中被查獲,今日被控上大山腳推事庭,業者認罪後被罰款5000令吉,價值7500令吉的25頭羊隻也被充公。

被告索瑪孫德蘭(62歲),被控在今年3月2日下午約5時40分,在大山腳馬章武莫路一家理髮店前的路旁,用一輛羅里轉運25頭活公羊時,因沒有取得獸醫局或任何有關當局發出的准證,觸犯1953年動物法令36(1)(c)(i)條文與2003年檳州口蹄症管制區4(1)(a)條例,並可在2013年動物法令(修正)36(7)條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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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成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5000令吉。被告今日面控時直認不諱,並向推事求情說,他從事養牛羊業已45年,並針對其過錯向法庭道歉。

此案主控官羅茲曼指出,業者在運送羊隻時必須取得獸醫局的准證,以免把病毒傳送出去,因此要求法庭給予合理的判決。

推事哈里茲最後宣判,被告被罰款5000令吉,同時公價值7500令吉的25頭羊,涉案羅里則歸還給被告。

被告索瑪孫德蘭(右)向獸醫局官員了解其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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