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毒宽贩毒严 爱沙尼亚拟改毒品法

(塔林12日综合电)爱沙尼亚司法部提出刑法修正草案,有意放宽对毒品使用者的处罚,加重对毒品贩售行为的规范,以更清楚区分成瘾者与犯罪者。如果获通过,将调高“大量毒品”的刑事认定门槛,改变现行毒品持有与使用的量刑标准。
《爱沙尼亚公共广播公司》(ERR)报道,司法部长利莎帕科斯塔表示,长期成瘾者的每日自用量,在现行法律下往往就被认定为“大量毒品”,自动构成刑事犯罪并面临入狱风险。
帕科斯塔解释,现行制度下,对入狱刑责的恐惧反而使成瘾者及他们的家属不敢寻求治疗或协助。
报道说,修正草案中“大量毒品”的刑事认定门槛,将由现行法律所认定的10次使用量,提高至30次使用量。低于上述标准者,将不再构成刑事犯罪而改以轻罪处理。
帕科斯塔强调,这项修法并不等同于毒品合法化或除罪化。她指出,持有毒品仍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2400欧元(1.13万令吉)罚款。
此外,在放宽对使用者处罚的同时,修正草案也将收紧对毒品贩售与中介行为的规定。
帕科斯塔表示,现行法律要求检方须证明贩毒者有获利事实,修法后将取消这项要件。未来只要持有大量毒品,即可推定具有贩售意图,并据此追究刑责。
报道提到,目前爱沙尼亚的法律并未在量刑时区分毒品种类,草案也考虑将毒品区分为低风险与高风险类别,并依分类设定不同处罚层级。
司法部表示,修正草案已送交各界广泛咨询,目标是在协助成瘾者与打击组织犯罪之间取得平衡。
报道说,近年来爱沙尼亚大麻、安非他命及可卡因的使用量均呈上升趋势,处方药滥用情形也增加,且毒品效力普遍提高。
数据显示,全国估计平均每日消耗约4.5万次大麻使用量、3500次可卡因使用量,以及5000次安非他命使用量。
近年爱沙尼亚登记在案的毒品相关犯罪数量大致维持稳定,每年约1000件,占所有犯罪案件约4%。因毒品犯罪入狱者占爱沙尼亚监狱人口约25%,为服刑人口中比例最高的单一类别。
报道说,在爱沙尼亚,即使未涉及贩售行为,单纯处理毒品的刑责仍高于邻近国家,初犯最高可判10年徒刑。相比之下,拉脱维亚与瑞典最高3年,立陶宛、芬兰、挪威与丹麦最高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