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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啞鈴杠砸死母親 北大生被執行死刑

(福州31日綜合電)因弒母被判處死刑的前北京大學大學生吳謝宇,周三被執行死刑。

新華網報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死刑覆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吳謝宇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覆核期間,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聽取並審查了辯護意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吳謝宇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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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吳謝宇執行了死刑。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吳謝宇可以申請會見親屬,但吳謝宇未提出申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覆核確認,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母親的念頭,並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吳謝宇趁母親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猛擊母親頭面部致其死亡。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母親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母親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約95.46萬令吉)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 用於隱匿身份。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又構成詐騙罪;購買多張居民身份證,其行為還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並罰。

法院指,吳謝宇所犯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嚴重違背人倫道德,嚴重踐踏社會公眾的認知和情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吳謝宇連續實施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犯罪,主觀惡性深,且毫無悔罪誠意,應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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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道,吳謝宇死刑覆核辯護律師鄭曉靜周三說,她向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聯系要求安排會見吳謝宇,看守所幹警答覆稱,星期三上午8時吳謝宇已被法院帶走準備執行,“不用來了”。

福建省高級法院去年5月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一審判決,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3000元(約6.8萬令吉)。

按照程序,二審宣判後,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報請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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