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擄走合法領養子‧養母:警列家庭糾紛草草結案

(吉隆坡30日訊)一名養母申訴,她獲一名來自沙巴州的單親媽媽委託,協助撫養對方小孩,結果2年後,孩子卻被自稱“父親”的男子帶走,並阻止她與小孩碰面,令逐漸培養母子情的她,猶如親生骨肉被分離。這1年多的日子,她都因無法再如往常般抱著孩子入眠而難過。

這段期間,來自沙叻丁宜的養母顏寶鍛疲於奔命的往返沙巴州,並得到孩子親生母親及政府認可,成為孩子“佐漢”的合法領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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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稱“父親”的阿布的男子卻不肯將佐漢歸還,使她不得不報警處理,惟警方調查後,卻以家庭糾紛及親生母親不認識她為由,草草結案。

她苦無辦法下,惟有尋求民主行動黨蓮花苑州議員李映霞協助,於週三召開記者會公開此事,希望儘快能與佐漢重逢。

她提及,她的女兒與佐漢媽媽是工作認識的朋友,進而將佐漢託付於她照顧,每月繳付600令吉撫養費。

“我在照顧佐漢前,他的右手跌傷入院、身體虛弱、肺部也有問題;而且佐漢的傷勢疑和阿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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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生紙父親一欄“空白”

她表示,在她照顧佐漢2年的日子中,阿布從未前來探望佐漢,甚至撫養費也只繳了1年後便中斷,而佐漢的親生母親也返回沙巴。

她說,佐漢在3歲時才開始學講話,比一般小孩的成長過程慢了許多。

“2010年1月13日,阿布突然到來說要帶佐漢出去玩樂,並承諾會將佐漢送回來,可是他就這樣把佐漢帶走,甚至不讓我跟他見面。”

她為爭取回佐漢,在阿布的家門前苦苦哀求了1天,對方不僅不理睬她,還將她趕走,令她不得已遠赴沙巴尋找佐漢的親生母親。

她強調,佐漢報生紙的父親一欄屬“空白”沒有名字,所以阿布是不合法的擄走了佐漢。

為了佐漢,顏寶鍛不惜飛往沙巴州哥打京那峇魯,然後再乘坐5小時的驅動車進入內陸地區,才能與佐漢的親生母親見面。

“礙於佐漢的母親已有了新的家庭,不便離開,唯有在佐漢的照片後親筆寫下授權書及簽署相關文件,答應將孩子交給我撫養。”

斥警沒瞭解實況

李映霞疑惑,為何顏寶鍛報案時,警方並未第一時間調查此案,反而是先確認佐漢的宗教信仰,才繼續展開調查。

“事主向警方投訴失蹤案,可是警方卻先調查佐漢的宗教信仰,完全與她報案的理由不符。”

同時,她譴責,警方不能疏忽調查,應實際瞭解真實情況,還當事人一個公道。

李映霞:應列刑事案調查

李映霞說,警方不能以“家庭糾紛”調查此案,應改為綁架的刑事案處理,而事主已取得法庭發出的庭令,警方應給予關注。

她表示,如果警方確實有飛往沙巴尋找佐漢的親生母親,理應擁有對方的照片或口供,以讓報案人有一個交待。

“不管是當事人或阿布,雙方都非佐漢親屬,我不解為何警方會以家庭糾紛來處理此案。”

她建議警方重新調查此案,並從民事案改為刑事案,以綁架為前提為當事人解決問題。

她說,她不介意充當阿布與當時人的和事佬,雙方坐下來解決問題,如果無法達致共識,則才帶上法庭處理。

“佐漢目前已5歲了,我覺得雙方都要考慮孩子需要一個健康的環境成長,將來還要面對求學的問題。”

指“生父”呈假文件申請認養

顏寶鍛發現,當她在登記局申請認養佐漢為養子時,自稱“父親”阿布也在同一時間進行申請手續,惟他提呈的屬偽造文件,官員也在她面前取消阿布的申請資格。

她為了不打草驚蛇,免得阿布把佐漢帶走,而1年來都沒有跟對方聯繫。她要求警方介入此事,惟警方的調查結果卻以佐漢親生母親不認識她為由結案。

“我懷疑警方可能沒聯絡上佐漢的親生母親,因為對方住在東馬偏遠鄉村,通訊設備根本無法聯絡上她。”

對此,她在11月4日重新報案,以綁架小孩及警方沒採取行動為由,要求警方關注此事。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養父陳福、女兒陳蓮櫻、李映霞特別助理李玄柏、班丹行動組梁廣華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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