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瑪麗亞陳獲准挑戰藐視法庭 總檢署上訴

(吉隆坡15日訊)高庭上個月發出准令予公正黨八打靈再也區國會議員瑪麗亞陳,讓她挑戰伊斯蘭高庭宣判她藐視法庭的裁決,而總檢察署就此提出上訴。

她因為批評伊斯蘭高庭判處商人拿督費沙前妻艾米麗雅入獄的裁決,而被判藐視法庭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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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通過法庭搜尋系統取得的法庭文件,總檢察署不服吉隆坡高庭在8月22日的裁決,已在9月9日向上訴庭入稟上訴通知書。

代表總檢察署的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已確認此事。

法官拿督旺阿末在8月22日批准瑪利亞陳提出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提到,申請人並未質疑任何屬於伊斯蘭法庭權限的伊斯蘭法,她所挑戰的是,伊斯蘭法庭宣判她藐視法庭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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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亞陳所面對的藐視法庭訴訟,是由費沙提出。

費沙的代表律師拿督阿克伯丁指出,在旺阿末主持案件管理後,法庭定在11月2日聆審其當事人申請,以介入由瑪麗亞陳所提出的司法覆核。

現年65歲的瑪麗亞陳是在今年3月3日向高庭入稟司法覆核申請,將時任首相署(宗教事務)部長拿督斯裡祖基菲里、聯邦直轄區伊斯蘭理事會(MAIWP)及吉隆坡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司法局,列為第一至第三名答辯人。

她要求撤銷回教高庭志期2019年10月14日裁決,即批准向她發出藐視法庭庭令和要求解釋通知。

瑪麗亞陳在今年4月25日被判藐視法庭罪成,處以監禁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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