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理財專家:延長意味增利息 不受疫情影響者應還貸

(檳城3日訊)針對國家銀行宣佈,汽車貸款客戶可以選擇繼續還款或延緩還款6個月,理財專家認為,當還清貸款的時間延長6個月,意味最終所需繳付的利息也會增加,因此建議目前不受疫情影響的民眾,繼續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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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理財規劃師梁鍵銘接受本報訪問時解釋,大多數汽車貸款在借貸時已把總利息納入其中,所以民眾延遲6個月沒還貸是不會有額外的利息,不過6個月過後,民眾必須償還之前欠下6個月的錢。

“如無法償還之前欠下的6個月款項,這筆錢就會變成重新欠銀行的一筆小數目,因此銀行就會針對這筆小數目徵收額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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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以目前來看,貸款者是否應該繼續償還貸款,可根據3大類來分析,即受疫情影響導致完全沒有收入者、雖然薪水受到波動但剛好可以應付開銷者,以及完全沒有受疫情影響者。

他指出,完全沒受疫情影響者應該繼續償還貸款,而完全沒有收入者為了生活或在沒辦法情況下,需要向銀行申請延緩還貸。

“至於薪水雖受到波動但剛好可以應付開銷者,若擔心疫情過後會失去工作,那麼可以考慮接受延緩還貸的獻議,如果他們在6個月過後,生活沒有出現變化,工作仍保住,就可以把之前欠下的6個月錢還給銀行。”

憂丟工作可考慮延還

梁鍵銘舉例:若每月車貸供款為388令吉,那6個月暫緩還貸金額為2328令吉。若假設年利率為3.33%(每人的年利率不同)及剩餘貸款期為48個月(4年),那麼所需要支付的額外利息計算法為:

每月車貸供款x6個月x年利率x剩餘供期:388令吉x6x3.33%x4年

最終所需要支付的額外利息為310令吉09仙。

由於銀行是根據天數來計算利息,因此自己手動計算利息的總金額會有偏差,準確提示以銀行為準。

貸款者不滿國行引混淆

國家銀行之前對延遲車貸供期發出的資訊引起混淆,許多貸款者對國行早前沒講清楚表示不滿,以為延遲車貸供期的6個月是免利息,不過受訪的貸款者皆表示會繼續償還車貸。

工作沒受影響續還貸

28歲的張永永(會計師)指政府的承諾一直反复。她目前工作沒有受到疫情影響,公司也沒有減薪,所以會繼續還貸,因為不想繳付額外的利息。

公司減薪延緩還車貸

29歲藍憶慧(建築公司行政人員)說,其公司採取減薪方案,因此她會選擇延緩償還車貸,過了6個月,若經濟能力恢復以往,將在償還期內還完車貸,畢竟不想被額外徵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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