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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8月起禁售 使用塑料吸管 若被控可罰2000令吉

(加央25日訊)配合世界綠化環保運動,玻璃市將於今年8月1日開始嚴禁銷售、提供及使用塑料吸管措施,違例者可被罰款高達500令吉,若被控上法庭則可面對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

加央市議會主席阿芬迪表示,玻州行政議會已通過上述決議,任何在加央市議會管轄區下的食肆与商鋪等都必須遵守新條例,違例者將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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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加央市議會執法組將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條例對付違例者,罰款可高達500令吉,若被控上法庭則可面對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

阿芬迪說,新指南在8月1日落實后,食肆業者僅能提供可生物降解(biodegradasi)的吸管、然而也鼓勵堂食不提供吸管(外帶包裝水除外)。

他也不忘再次提醒,加央市議會將從今年7月15日起,禁止所有餐飲業者使用保麗龍器皿來裝熟食及飲料,違法者同樣會面對500令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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