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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議會三讀通過 水源新法案

(加央9日訊)玻璃市州政府撤銷2011年水務法案,並三讀通過2023年玻州水源法案取代舊法案,新法案把污染水源者罰款額提高至10萬令吉,或者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玻璃市州務大臣莫哈末蘇克里解釋,舊法案對付污染水源者,最高罰款介於1萬令吉至5萬令吉,新法案則把罰款額提高至10萬令吉,或者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以嚴懲污染水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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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新法案以擴大水利灌溉局管轄權限和範圍至水源包括河流源頭、集水區,以及加重污染水源刑罰。

“外州污染水源的情況嚴重,我們(州政府)必須引以為鑒,賦予水利灌溉局更大的權限,才能有效對付污染水源者,同時也能改善水務,提升州政府的收入。”

“舊法案涵蓋的水源活動及法律有限,導致水利灌溉局的權限受阻,水利灌溉局於去年8月向州政府提出修正法案建議,經過州法律顧問及相關部門多番商議後,修正法案內容過多,所以決定撤銷舊法案,以新法案取代。”

他今天在玻州立法議會廳走廊,在州法律顧問拉迪、玻州水利灌溉局副局長阿努亞及玻璃市水務公司(SAP)首席執行員阿沙里陪同,召開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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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努亞補充,2011年水務法案約束水利灌溉局的執行和執法,在2023年玻州水源法案通過後,水利灌溉局也能擴大發放執照收費包括挖井取水執照等,避免有人非法挖井,導致州政府面對無收益水損失。

另外,阿沙里坦言,玻州水務公司每天都接獲近50個水管爆裂的投訴,目前也還累積數百個投訴待處理,當局已加速跟進及搶修,以便能降低無收益水所造成的損失。

他也收到公眾不滿該公司對投訴的反應時間,並解釋在他接任該職務後,已盡力改善,不過人手不足,而影響進度。

無論如何,他仍歡迎公眾主動投報有關地下水管爆裂、偷水等問題,並提醒公眾在投訴時,必須提供詳細的地點資訊,最重要留下投訴人資料,方便公司職員事後跟進、確認水管爆裂的地點和情況,做出妥善安排。

“玻州仍是無收益水最嚴重的州屬,之前高達65%,今年初已降低至62%,我們希望能在今年底降至60%。”

他也允諾該公司將會改善處理公眾投訴的反應速度,公眾可通過手機應用程式WhatsApp、Telegram投訴群組,或者玻璃市水務公司官網的線上投訴。

阿沙里說,玻州有1900公里的地下水管,多達1000公里水管已經老化,需要更換,可是卻缺少資金,所以有向州政府商議,向聯邦政府貸款。

另外,阿沙里說,該公司也將配合各個州議員服務中心,成立志願隊協助巡邏,收集水管破裂、低水壓、偷水等問題,目前玻璃市港口、莪山志及山丹3個州議席已經有相關隊伍,其他議席也會陸續成立。

“由於公司人手嚴重不足,仰賴公眾的投訴才能確認水管爆裂等問題,志願隊在收集資料後,再整理投訴交給我們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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