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玻警促勿公開焚燒 違例者罰最高50萬監禁

(加央14日訊)玻璃市加央警方提醒大眾勿在炎熱和乾燥天氣下公開焚燒,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50萬或監禁!

加央警區今日在臉書貼文說,該警區防範罪案與社區安全組已通過999熱線,接到多宗在炎熱和乾旱季節期間公開焚燒的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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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例者會在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29(A)條文下,可被罰款高達50萬令吉或監禁最多5年或兩者兼施。每一項罪行也可被罰款最高2000令吉。”

另外,為了確保公眾的財產安全受到保障,加央警區防範罪案與社區安全組注重反應時間,符合警民同心的口號。

消拯員撲滅火勢,阻止火勢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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