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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宗教司:伊行政法闡明 宗教局涉改教沒觸法

(加央18日訊)玻璃市宗教司拿督阿斯里強調,2016年(修正)伊斯蘭法行政法案(玻璃市)馬來文版本內容闡明,父親或母親可單方面為未滿18歲的子女改信伊斯蘭,因此玻州宗教局(JAIPs)替華印裔混血單親媽媽羅秀虹的3名子女改教,並未觸犯法律。

阿斯里在直播中製圖,強調將會捍衛穆斯林孩子,反駁已被遮臉的沙迪斯、大衛馬賽爾及拉瑪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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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並非字面上的個人詮釋,而是於2016年在玻州立法議會提呈通過修正的法案,當局也援引上述法案,依據羅秀虹前夫的同意,為3名子女改教,並未違反聯邦憲法。

他昨晚在一項宗教演說會上,也提及玻州拉惹端姑賽希拉魯丁於2003年擔任國家元首期間,已推展馬來文版本聯邦憲法,才是官方的權威版本。

2016年(修正)伊斯蘭法行政法案(玻璃市)於2016年12月8日三讀通過,修正第117(b)條文(改信伊斯蘭)的馬來文版內容,從原文的“父母親”修為“父親或母親”,意即如果未滿18歲者,須得到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

阿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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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秀虹3年前與丈夫離婚後,前夫沒把兒女交給她看管且失聯,她報案5次後才得知前夫已入獄,唯3名兒女卻在沒得到其同意下,由玻璃市宗教局看管。

阿斯里遺憾玻州宗教局被指控逼3名孩子改教,馬來西亞印裔之聲主席大衛馬賽爾等人還代表羅秀虹,發出律師信給玻璃巿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MAIPs)及玻州宗教局。

他也澄清當局並未阻止羅秀虹與3名子女團聚,不過羅秀虹數天前與子女見面時,其子女拒絕跟隨她回家,而且3名孩子也承認是自願信仰伊斯蘭。

3子女獲前夫同意

父子4人一同改教

阿斯里重申,羅秀虹的3名子女是得到前夫同意,父子4人一同改教,不過為父者去年11月入獄時,已同意喜達雅基金會的娜茲拉照顧3名子女,卻被檳州行動黨副主席拉瑪沙米及數名黨領袖誣衊娜茲拉。

他說,拉瑪沙米等人卻在社交媒體對娜茲拉出言不遜,並指控娜茲拉拐帶3名孩子且替他們改教,甚至向娜茲拉發出死亡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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