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玻交警捉違規 開54罰單

(加央30日訊)紅綠燈前未設置“若無車無行人,可左轉”(belok kiri jika tiada kenderaan atau pejalan kaki)或“讓路”(beri laluan)路牌,司機必須等到交通燈從紅轉綠,才可繼續前行。

玻璃市交警調查及執法組昨天在加央王儲路—巴東卡東路三叉路口設路障,捉違規交通工具,包括闖紅燈的車輛及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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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州總警長拿督蘇麗娜說,交警臨檢190輛交通工具,當中有27輛交通工具闖紅燈,分別是22輛轎車及5輛多從王儲路轉至巴東卡東路時,未等交通燈轉綠即左轉,交警開出300令吉罰單給違規的司機和騎士。

她提醒所有公路使用者,在分叉路口處的交通燈前,若未有設置“若無車無行人,可左轉”或“讓路”路牌,司機或騎士必須等到紅綠燈轉綠,才可轉彎,否則是違規的。

另外,交警也開出13張罰單給觸犯其他交通條例的公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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