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型冠狀病毒

獲病假不隔離還去應徵 大馬籍廚師判監5個月

(新加坡22日訊)一名來自馬來西亞的25歲廚師,在拿病假後仍趴趴走,期間失去味覺懷疑自己染病,卻照常外出上班、和同事一起去應徵新工作、昨日被判坐牢五個月。

這名被告為25歲的劉志章(譯音),是馬來西亞人,持長期探訪證,在直落亞逸街的一家酒吧當廚師。他和妻子、妻子的阿嬤以及女傭住在循環路的一個組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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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明日報》報道,他共面對四項抵觸傳染病法令的罪狀,昨日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被告在2020年3月尾,開始傷風、咳嗽、發燒,而妻子也曾在幾天前申訴有類似癥狀。因此他於3月31日早上11時36分,到診所看病,醫生給他五天病假,並提醒他這五天得居家隔離,但被告看完醫生就到附近吃了午餐,然後才走回家。

隔天早上9時30分,即使拿了病假,被告仍出門上班,同事得知他的病假後,曾勸他不要上班,但被告稱已經在路上,還和同事相約在地鐵站後一同走去上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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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被告出現乾咳及失去味覺等癥狀,但仍於4月4日和同事一同到另一酒吧應徵,再陪同事乘搭德士回去上班。期間,他透露懷疑染了冠病,同事勸他去接受檢測。

被告4月6日才到綜合診療所接受檢測,同天得知結果呈陽性,隔天被送往國家傳染病中心接受治療,直到4月19日才出院。同時,被告妻子和女傭也確診,同事幸運地沒有被傳染,只是因與被告有密切接觸而被隔離。

控方指出,被告在病假期間不顧條例,前後出門四天,其中一天更在外逗留超過12小時。盡管被告已出現冠病癥狀,他卻沒有馬上進行檢測,反而出門到處走,增加他人染上冠病的風險,罪責相當重。

律師求情時稱被告配合調查,在沒有合力追蹤應用程序的時期,誠實告知去向,若坐牢,被告出獄後可能會直接被送回國,與妻子分隔兩地。

不過,法官強調,被告已懷疑自己確診,卻仍一再外出,因此判坐牢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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