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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減刑判監40年12鞭 殺前女友男子逃死刑

(布城26日訊)一名囚犯7年前殺害女友被判處死刑,今日獲聯邦法院減刑,改判他監禁40年和鞭笞12下。

以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紮比丁為首的三司行使酌情權,對39歲的西瓦桑克作出監禁替代死刑的判決;另兩司為拿督林添鉆和拿督阿布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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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紮比丁在宣讀一致的判詞時提到,考量所有論述後,法庭認為上訴人(西瓦桑克)罪成的判決是安全的,上訴庭沒作出錯誤裁決,可維持原判。

這也是廢除強制死刑於7月4日生效後作出的判決。在這項法律下,法官擁有酌情權決定判處謀殺罪犯死刑,或監禁不少於30年及不超過40年,及鞭笞不少於12下。

較早前,西瓦桑克代表律師拿督拉傑伯星陳詞時說,此前的律師未能提交不在場證明來否認其當事人在案發現場,這說明西瓦桑克並沒獲公平審判。他要求法庭推翻死刑判決,並以監禁30至40年作為替代刑罰,讓他的當事人有第二次的機會。

此案副檢察司侯美玲(譯音)則促請法庭維持原判。她披露,共有6名目擊證人證明上訴人攻擊受害者,並造成受害者49處受傷。而受害者的頸部和頭部也有可導致死亡的傷口。在受害者被割傷後,當她在跌倒時,上訴人還繼續追著她和攻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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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瓦桑克被控於2016年11月21日中午12時15分,在柔佛巴西古當森德花園某處謀殺23歲的杜爾加,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新山高庭判處他罪名成立,處於死刑。他隨後提出上訴。2022年12月6日,上訴庭維持他罪成和死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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