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訊)萬茂新村路口8個店屋單位業者獲准更新臨時准用證(TOL)後,今日終於拿到了批准信。
萬茂新村村長鄭進蕊受詢時指出,村委會是在近期接獲芙蓉土地局通知,並取得了有關店屋的臨時使用證批准信,於是今日就安排所有涉及的店主一同集合在新村禮堂以領取批准信。
Advertisement
“今天是正式拿到了批准信,他們必須確保在三個月內繳付有關的地費。每年9月之前必須繳付明年一整年的地費,同時也必須把臨時准證的申請表格重新填寫和呈交。”
有關的8個單位是在4年前開始,面對了更新臨時准證的問題,而根據萬茂州議員葉耀榮當時的解釋,他們無法向土地局申請更新土地臨時准證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土地需要重新評估地價,所以當時也導致業者們擔心土地會被回收。
因此,這幾年期間,業者們都在積極通過村委會和州議員尋求解決方案。
無論如何,州行政議會在2月16日終於通過了上述8個單位業者更新臨時使用准證,只是地費進行了調整,即從零至50平方公尺,每月地費為100令吉,51至100平方公尺為每月150,200平方公尺或以上則是每月200令吉。
ADVERTISEMENT
據瞭解,有關的8個申請單位有咖啡店、摩多店、手機店和雜貨店等,他們在當地營業已有約70年之久,經歷了3代,是萬茂新村的風貌和地標。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