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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分配巴剎檔口 李錦發:市政不該阻止路邊營業

(檳城21日訊)以私家車在路邊擺賣水果的李錦發,終獲檳島市政廳分配峇都蘭樟巴剎的一個水果攤位。李錦發指將接受該攤格,但他堅持認為,當局不該阻止他在路邊賣水果。

58歲的李錦發因失業而駕著私家車在中路華廈國際學校路旁擺賣水果,早前遭市政廳兩次開出罰單。他說為了生計只能繼續賣水果。浮羅池滑州議員李俊傑和檳島市議員陳慧萍得知此事後,已協助申請市廳小販攤位,讓他得以合法賣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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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檳島市政廳執照小組委員的陳慧萍今日指出,李錦發昨日有出席市政廳的小販面試活動,申請到一個水果小販攤位。

“目前有水果攤位空缺的巴剎是百大年路巴剎和峇都蘭樟巴剎,李錦發選了峇都蘭樟巴剎。”

她說,執照組已根據程序審核並接受李錦發的申請,預料後者會在今日接到當局的簡訊通知。

“接下來他須經過抽籤程序,一切順利料可在3周內搬到峇都蘭樟巴剎營業,我們會協助加速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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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希望李錦發嘗試到巴剎做生意,不需再違法在路邊賣水果。

李錦發以私家車在路邊賣水果,兩次接罰單。

李錦發今午仍有在路邊做生意。他受到記者的訪問時指出,他尚未接獲當局的通知。

“我會接受當局安排的攤位,但不但表我認同市廳阻止我在路邊賣水果的做法。我去面試不代表我願意去申請小販攤格,我在這裡做生意做得好好的,這裡的空間也很好。”

他直言,其意願是繼續在原地擺攤而不是遷入巴剎,巴剎不比在路邊方便,顧客進入巴剎購物需找停車位、排隊量體溫等,且巴剎的人流也不比中路多。

“若說我在路邊做生意有阻交通,那檳城很多路邊商店也引來很多汽車停下買東西,阻礙交通,是不是就要拆完這些商店?”

李錦發:市廳不該阻止小商家在路邊擺攤,而是設法做好空間規劃。

他認為,市廳不該因為一小撮汽車司機的投訴就獨斷的阻止小商家在路邊做生意,而應設法規劃好這些空間,讓小商家更自由的的做生意。

他希望州政府和議員傾聽一下小商家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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