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諮詢小組擬定‧10範圍查428集會暴力

(布城28日訊)由前全國總警長敦莫哈末韓聶夫領導,以調查428大集會的獨立諮詢小組,擬出小組的10項調查範圍,主要調查在大集會中發生的騷亂事件及暴力行為。

韓聶夫指出,為了一致的利益著想,他準備與大馬律師公會及所有團體合作,包括親自到他們的辦公室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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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內政部委任的428大集會獨立諮詢小組共有5名成員,包括《陽光日報》集團行政主任拿督喜山慕丁、國民大學心理學家羅茲米教授、國油集團高級總經理莫哈末美丹及世華媒體馬來西亞法律顧問劉炳權等人。委員會在5月25日(上週五)召開會議。

韓聶夫臨時取消記者會

韓聶夫原定週一在內政部召開記者會,但媒體抵達內政部後,才獲知他臨時取消記者會,最後由內政部的公共關係官員發出新聞文告。

這項委員會主要是還原428大集會的暴力事件,韓聶夫在文告中提及對於外界擔心大馬律師公會及淨選盟或許不願合作一事表示,該小組是一個讓願意合作調查的團體或人士提供資料的替代管道,而委員會願意親自與律師公會或任何團體會面商談,包括上門到他們的辦公室會面。他說,這一切都是為了國人一致的利益著想,以促進更完善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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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聶夫希望,各界可以毫無懷疑地,並給予委員會足夠的空間進行任務,並呼吁各界挺身而出提供資訊協助調查。

428大集會獨立諮詢小組10項工作範圍

1.使用所有方法及諮詢個人或團體,鑑定發生428大集會騷亂的主因。

2.使用任何由聽證會或調查中所提供的證據,鑑定是否有個人或團體作出違法或忽略法令、指示的動作。

3.鑑定執法單位是否有遵守正確而合法的程序,以及作出適當的行動,包括使用催淚彈及水炮。

4.鑑定警方是否對公眾及媒體人員作出任意、肆意或惡意的肢體襲擊及暴力行為。

5.鑑定是否有違例充公及破壞公眾及媒體人員的相機、攝錄機,導致他們攝錄器材損壞的行為。

6.鑑定是否有對公眾及媒體人員,作出違例的逮捕行動;以及鑑定是否有人在警方的扣留期間遭到肢體襲擊、毆打及受到重傷。

7.鑑定是否有律師被違例地禁止接觸被扣人士。

8.鑑定淨選盟3.0組織所採取的行動,是否可以確保大集會能和平進行及解散。檢查這些行動是否具有合理及適當,以及從這行動汲取教訓,以便能為日後舉行大集會提供適當的建議。

9.檢討警方的標準作業程序(SOP),包括人群及集會的控制,以及騷亂的處理方法,檢視是否違反聯合組織所建議的做法,或總結出處理民主社會的不同社會政治背景的方法。

10.檢視所有可以鑑定真相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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