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訊)3名涉嫌在2周前綁架中國商人兒子的少年,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惟他們不認罪。
這3名被告分別是18歲的喬納森葉(譯音),以及另2各15和17歲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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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上述3人於2023年12月12日傍晚5時15分左右,在士南邦路的路旁犯罪,抵觸刑事法典第363條文,並與相同法典的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和罰款。
沒委律師
沒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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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是莎米拉副檢察司,所有被告沒有委任律師。
較早前,莎米拉建議推事莎麗妮,讓每名被告以8000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外,惟所有被告要求降低保金。
莎米拉隨後批準喬納森以2500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外,至於另2名少年被告,亦各獲準以2500令吉保外,以及條件是由母親、父親或監護人擔保。
法庭擇定本案於明年1月23日重新過堂,以讓被告委任律師,並由社會福利局提交3名被告的行為和社會報告。
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士拉末助理總監早前披露,一名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身分的中國籍男子,在從車內救出被一組男子綁架的兒子時,蒙受重傷,而男童據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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