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ategorized

猥褻10歲男學生案 男教師判監9年鞭2下

(布城30日訊)一所小學的阿拉伯語男教師因猥褻10歲男學生的下體,今日在兒童性罪案法庭被判罪名成立,監禁9年和鞭笞2下。

Advertisement

法官紮麗達也諭令這名33歲、被學生稱作“宗教老師”(Ustaz)的被告,接受為期8年的輔導。

“法庭也諭令被告在出獄後,接受警方監視為期3年。被告由今日起入獄服刑。”

ADVERTISEMENT

她在宣讀判詞時說,在研究控辨雙方所提出的證據和陳詞後,法庭認為辯方無法對此案挑起合理疑點,以及控方成功排除合理疑點。

“因此,法庭裁定被告在2017年性侵兒童罪案法令第14(a)條文下,罪名成立。”

不過,法庭批準被告律師賽里爾的申請,以暫緩執行判決,直到辯方向高庭所提出的上訴有結果為止。

她也將被告的保釋金由8000令吉提高至1萬5000令吉,並設下到鄰近警局報到的附加條件,直到上訴審結。

控狀指出,被告於2018年11月22日中午12時15分至中午12時45分之間,在其位於莎阿南的住所,握住受害者的生殖器對他進行猥褻,以達到性目的,抵觸14(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另加鞭笞。

被告的父親也有出庭聆審。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