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莎阿南15日讯)55歲華裔女乩童徐凤秋(译音)因涉嫌在驱邪过程中打死女地产经纪而被控谋杀一案正式开审,而身为此案目击证人的女死者母亲衷玉珠说,案发时,人在現場的她親眼目睹被告騎坐在其女儿身上,不断拍打女兒的胸部、用腳踩踏其腹部,並曾咬其女儿私处和大腿部位,以及往女兒嘴裡吐口水,同時声称猛力拍打其女兒是为了驱走女儿体内的鬼魂。
现年67岁的衷玉珠披露,2022年7月27日大约中午1时,她接获41歲女儿林心如的来电,女兒要求她赶快前往被告的住家,即此案的案发现场。
她忆述,当她抵达被告住家后,被告徐凤秋即吩咐她安静地坐在屋内的沙发上,且无论看到什么情况发生都不要打扰和感到痛心。
“她(被告)说:‘你要你的孩子安全吗?等下佛祖保佑你。’”
她说,徐凤秋“医治”女儿的仪式开始后,她就看到女儿躺在地上,而被告則坐在女儿身上,猛力殴打其胸部,并把装有冒烟粉状物品的小碗放在其女儿的颈部。
她说,女儿在过程中因剧烈疼痛而不断尖叫呻吟,而被告除了殴打其女儿胸部,同時也曾数次一边口念咒语,一邉用脚踩踏女儿腹部。
“接着,被告就狂咬我女儿的私处和靠近私处的左右大腿部位,导致我女儿大声喊叫,過後,被告還向我女儿的嘴里吐口水。”
她供称,她当时感到极度害怕不安,并曾询问为何被告要猛力拍打女儿,而被告則回稱这么做是为了驱走附在女儿腹部内的“鬼仔”。
徐凤秋被控谋杀一案週四在高庭开审時,身为第3名控方证人的衷玉珠是通过其书面证词,陈述上述案发过程的细节。
徐凤秋被控于2022年7月27日下午4时45分至5时期间,在雪州安邦班丹柏兰岭一间排屋单位内,谋杀当年41岁的女死者林心如,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的刑罚。
受邀到場見證女兒抗魔之苦
死者母拍下過程惹被告生氣
衷玉珠曾用手机攝錄被告坐在女儿身上殴打其胸部的行为,被告發現此事後十分生气,並指示她把手机扔掉。
她說,她在把手机抛入手袋前,曾匆匆先把视频发送给妹妹。
此事收录在衷玉珠的书面证词裡,根据证词,被告于2022年7月27日在案发现场曾告知衷玉珠,她之所以要衷玉珠在场的原因,是為了让她亲眼目睹女儿為对抗“恶魔”所承受的痛苦。
被告向死者嘴裡吐口水
用冒烟碗盖嘴阻喊叫挣扎
女死者的母親衷玉珠披露,案发当天,被告除了騎在她女兒林心如的身上猛打其胸部,唸唸有詞的唸咒語,以及往其女兒嘴裡吐口水,導致後者因疼痛而大聲喊叫,同時,被告還用仍在冒烟的小碗掩盖其女儿的嘴巴,导致后者无法喊叫和挣扎。
她說,被告在数次重复相同行为后疲惫不堪,並要求她從凌乱的地面拿起数个物品,包括风油。
“大约下午5时,被告突然说,我的女兒死了,並要我摇晃女兒的身体,以叫醒她复生,我這才从沙发上惊醒,並馬上到躺在地上的女儿身边,但女兒的手這時已经苍白冰冷。”
被告稱將照顧死者母親至終老
稱“師傅”和警方將處理遺體
女死者的母親衷玉珠說,事發後,被告曾因为弄死了其女兒而向她道歉,并吩咐她不要做些什么。
“被告還說,她的‘师傅’会和警方一起来处理我的女儿的遺體。”
“被告也叫我不要担心,因为她将照顾我至终老。”
“這時,我就告訴她(被告),若我的女兒死了,一定要向警方通报和召唤救护车,接着,她就骂我,我当时只感到无能为力,並衰弱的坐在女儿身旁哭泣,而被告当时也为我女儿梳妆打扮。”
醫生:喪子後幻覺被兒鬼魂附體
被告精神分裂下殺害女經紀
(莎阿南15日讯)55歲華裔女乩童徐凤秋(译音)因涉嫌在驱邪过程中打死女地产经纪林心如而被控謀殺後,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精神病院)法医精神科顾问医生依莎贝尔莎米妮说,女被告是于2024年1月11日被送入幸福醫院,而她在观察和评估被告的精神状况后,诊断對方曾于2018年丧子後罹患精神分裂症,並出现精神病患的症状,包括出現幻觉和看到及幻想听到已故儿子的声音。
她认为,被告是在精神失常状况下殺害林心如,因此,被告並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同時也不知道其行为已违法。
依莎贝尔莎米妮周四(1月15日)在主控官艾努玛蒂雅副检察司引导供证时,把其书面证词和一份由她于2024年2月21日准备的被告精神评估报告呈堂。
根据医生的书面证词,被告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后,精神情况稳定,如今可上庭受审和自辩。
據了解,被告是在辩方向高庭申请下,获高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谕令把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接受精神健康评估。
这名女医生在庭上接受辩方代表律师拿督吉丹南盘问时,证实她在报告中,记录了被告曾经历离婚及丧子这2件事,並指被告因此承受精神压力,且开始出现精神疾病症状,並感到抑郁和把自己关在家里,同時相信儿子的灵魂附体于自己的身上。
现年42岁的依莎贝尔莎米妮以首名控方证人的身分结束供证后,即离开法庭。
死者入住被告住家1週求醫
被告深信亡兒控制其行為
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精神病院)法医精神科顾问医生依莎贝尔莎米妮接受辩方盘问时指出,案发前,被告深信和感受到其已故儿子的灵魂已附身及控制其行为,同時也相信驱邪的特定“治疗”的效果,而这种幻觉就是异于常人的精神病患症状。
她证实,被告是因幼子死于交通意外而承受丧子之痛后,过度沉迷于宗教信仰。
此外,一名法庭通译员在控方首名证人出庭供证前,以华语向被告宣读控方修改的控状内容,接著,被告即否认犯罪。
被告是于2022年8月9日在雪州安邦推事庭被控谋杀林心如,此案之后转交莎阿南高庭审理。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件开场白,林心如是自2022年7月21日开始入住被告住家,以接受“中式传统治疗”,而死者母亲衷玉珠是於同年7月27日登门目睹女儿被“医治”的过程,且看见女儿惨遭被告殴打胸部和踩踏腹部的情况。
衷玉珠接受吉丹南盘问时供称,其女儿是通過友人而結识被告,繼而到被告住家“寻求治疗”,而她則曾三度上门探望女儿。
一名执业律师胡德京获死者家属委任,周四以旁听律师身分列席庭内。
控方在传召4名证人出庭供证后,宣告完成举证工作,高庭法官苏丽雅蒂哈希接着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择定於2月10日宣判被告是否表罪成立。
死者身帶34傷 致命傷在胸部
被告律師求判無罪釋放
女被告徐凤秋因涉嫌在驱邪过程中打死女地产经纪林心如而被控谋杀一案的主控官艾努玛蒂雅陈词时說,根据法医准备的死者尸体解剖报告,死者林心如身上有34道伤痕,而死因是胸部和骨盆的软组织蒙受致命伤势。
“死者母亲的书面证词也陈述了她曾親睹女儿遭被告殴打的情况,這与解剖报告注明的伤势一致。”
她說,案发当时只有林心如、其母亲及被告在场,而死者当时是向被告尋求“医治”,控方基于上述情况,遂主张已成功证明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00(c)条文,即在蓄意致伤死者之下犯下谋杀罪,因为有关伤势在正常情况下已足以致死女死者。
因此,她要求高庭裁定被告谋杀表罪成立,並谕令后者出庭自辩。
然而,被告的代表律師吉丹南在陈词时援引刑事法典第84条文说,辩方已成功证明被告在案发时精神失常,因此,被告當時不知其行为的性质或行径已犯法,並因此要求高庭裁定被告谋杀表罪不成立及无罪释放。
“依莎贝尔莎米妮医生也证实我的当事人在案发时精神失常,且无法意识到其行为犯法,在这情况下,辩方主张被告是无意杀害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