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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委員會會議 沒商納吉特赦申請

(八打靈再也28日訊)據知情人士透露,特赦委員會今天並未討論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特赦申請事宜。

不願具名的消息人士向網媒《今日自由大馬》(FMT)否認了有關由國家元首擔任主席的特赦委員會,將在今天討論納吉特赦申請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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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之前報道指出,特赦委員會將在本周五召開會議,討論在聯邦法院上訴失敗的囚犯所提交的特赦申請。

而盡管納吉的家人和巫統最高理事會已向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請求特赦納吉,但目前還不確定會議是否會討論納吉的特赦申請。

需間隔2年再提申請

去年8月,在聯邦法院維持對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判決後,納吉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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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前北根國會議員是於2020年7月,被控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涉及濫權、3項洗錢和3項失信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

隨後,納吉在上訴庭三司於2021年12月8日駁回其上訴,以及在聯邦法院於2022年8月23日裁定維持原判後,從當天起開始服刑。

今年3月31日,以東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也以4對1多數票裁定,駁回納吉為尋求檢討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終極判決所提出的申請。

因此,納吉已耗盡所有司法管道,如今他唯一的脫身機會就是尋求國家元首特赦,而他早在去年9月2日提交了特赦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資深律師莫哈末哈尼夫早前向《星報》表示,根據2000年監獄條例第113條文,即對赦免申請所需時限規定,第3次或隨後提出的特赦申請,需在間隔2年後提交。

這也意味,若納吉首次提呈的特赦申請不獲批準,就只能在2025年才能再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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