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特工隊沒資格” 湯姆斯拒配合著作調查

(吉隆坡6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表示,調查其著作《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義》的特工隊違憲,因此,他不會配合調查。

他說,參與特工隊的調查,將成為一個危險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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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致給特工隊主席拿督斯里馮裕中的信內提到,總檢察長是由國家元首根據聯邦憲法第145(1)條款,在首相的建議下受委的。在第145(3)條款下,檢察官被賦權酌情展開或終止任何罪行的程序,除了伊斯蘭法庭、習俗法庭或軍事法庭的程序。

湯米湯姆斯在文告中指出,檢察官不會就提控決定向內閣或行政部門的其他人士負責,換言之,成立特工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他說,由於特工隊是由職位比總檢察長職位低的砂政府法律顧問兼砂州前檢察長領導,因此他不能由同僚裁決。

“與特工隊配合,將引起總檢察署獨立性的風險。我必須保護現任和未來的總檢察長以及總檢察署的所有官員,他們必須能夠為大馬人民的最佳利益做出提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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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在去年10月議決成立特工隊,調查湯米湯姆斯在個人回憶錄《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義》中的種種指控,包括法官任命議題、行政機構對司法制度的極端干預、選擇性起訴等。

特工隊成員包括沙巴州前秘書拿督哈欣拜占、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前秘書長兼法律事務組主任拿督祖乃達、前法官兼總檢察署高級聯邦律師拿督佳吉星、律師拿督沙哈魯丁、律師峇拉古魯、國家施政、廉正與反貪中心、反貪污委員會、大馬皇家警察,以及大馬政府保安官總署的代表。

秘書處是首相署法律事務組和總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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