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控诉男子侵犯6岁女2次 促警速行动捉人

(东甲10日讯)一名男子申诉,其年仅6岁的女儿在1月份两度遭同一人以手指性侵犯2次,涉案者事后坚持不承认,并仍然出没在东甲市区。他希望警方能尽快采取行动,并提醒其他为人父母者提高警惕,以免再有孩子遭殃。
这名家长今日在礼让马青区团团长王棋翔的安排下召开记者会披露,对方是一名40多岁的已婚男子,常到他工作的小贩中心,曾请女儿喝水或买东西给女儿,他原以为对方只是喜欢小孩子,没想到却有如此不堪的行为。
他指出,女儿是于1月5日首次被该男子以到车上拿爆竹玩为由,引诱上车,并趁机在车内以手指侵犯女儿,第二次则发生在1月27日。
“1月5日当晚,女儿在冲凉时说下体疼痛,不愿让我太太清洗,也不肯透露什么。我们第二天带女儿去检查,医生告知女儿下体有人为的伤痕。”
他说,直到一星期后,女儿在太太询问下才肯讲述遭遇,并指该男子事后警告她不能向人提及此事,否则就会打她。
“由于事情已经过去多天,而且又没有监控视频等证据,我以为不能做些什么,所以没有报警。工作时,我和太太照样带女儿到小贩中心,不过会特别留意她的动向。”
他指出,1月27日因小贩中心人潮很多,他与太太忙不过来,一时疏忽竟让男子再度得逞。
“当晚,我太太发现女儿的内裤肮脏,得知女儿再度被该男子侵犯后,我们马上报警,警方也安排女儿进行体检。”
他说,女儿的遭遇已被许多人知晓,该男子数日后曾到档口指责他造谣,之后就再没出现在小贩中心,不过仍自由自在地出没在东甲市区。
他也说,报警至今,警方迟迟没有采取行动,或安排女儿到新山录口供及进行心理辅导,令他感到不安,也担心有更多孩子受害。
给女童50令吉买烟火爆竹
他补充,在女儿第一次被侵犯不久后,男子曾给女儿50令吉,他隔天把钱归还男子并询问原因时,对方只表示是让女儿购买烟火爆竹。
王祺翔表示,他一直有向查案官询问此事的调查进展,惟至今尚未有任何答复,包括是否有向该男子录口供或进行逮捕等。
他希望警方能重视与孩子相关的犯罪事件,尽快查明案件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他也提醒父母应时刻关注孩子在公众场合与他人的互动,以免遭遇不幸事件。
与会者包括礼让马青区团署理团长谢佳昇及副团长姚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