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燉湯小販控報假案 改口認罪守行2年

(吉隆坡30日訊)去年被控報假案的燉湯小販林添富改口認罪,被判守行為2年。

現年22歲的華裔穆斯林莫哈末阿馬再益(林添富)身穿藍色T卹於早上10時許現身吉隆坡推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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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添富的認罪協商(Plea Bargain)申請程序於下午1時20分以清場方式審理,由第七刑事推事庭的推事王彩霞(譯音)聆審。

林添富的代表律師藍研綪隨後在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辯方此前已提出3份要求撤控的陳情書,但被控方拒絕。

她指出,控方於是提出認罪協商的獻議,並表示,在此獻議下其當事人無須坐牢和罰款,但其當事人需要承認刑事法典第182條文(蓄意報假案)的罪名。

她說,控辯方經過認罪協商的過程達成了共識,推事最終判處其當事人繳付1000令吉的保釋金,以及在一人的擔保下守行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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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林添富透過行動黨候任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召開記者會,指他於6月2日清晨在大馬森林研究院(FRIM)往甲洞大路附近地點,遭3名騎摩多的警員攔截,以他涉嫌藏毒為由勒索500令吉,還倒掉他熬煮的燉湯。

不過,在案件引起廣大媒體和群眾矚目和熱議後,林添富一度改口供稱沒有勒索一事,但不久後林添富二度翻供,表示要保持原供。

同年8月,林添富在報假案的罪名下被控上庭,被控於2021年6月7日中午12時03分左右,在冼都警察局,被發現在報案書中向一名警員提供已知虛假的資料,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182條文,並可在相同條文下同罰。

他當時對該罪名表示不認罪,並獲准以2000令吉的保釋金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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