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潑9歲繼女 繼母控虐兒

(安順10日訊)繼母涉嫌以熱水潑向9歲繼女,被控虐待兒童罪,法庭不准許被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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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法庭上表示不認罪,法官諾麗達不允許被告保釋,以免再度傷害與被告居住的繼女。

來自安順馬哈拉惹里拉路5英里園坵的被告依斯德薇蘭(31歲),被控於今年7月30日下午4時,在住家以熱水潑向繼女,導致受傷,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31(1)(a)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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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成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令吉、監禁20年或兩者兼施。

法官訂於9月14日過堂。

主控官為副檢察司蘇菲安,全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安排律師古瑪利山替被告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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