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熱刀燙10歲繼女 男子監3年罰萬元

(檳城26日訊)10歲印裔女童遭繼父以燒熱刀子燙傷手腳,36歲繼父今日被控上地庭,認罪後被判坐牢3年及罰款1萬令吉,或以1年監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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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瓦桑哈古馬被控於本月1日晚上12時30分,在五條路斯里紹佳娜組屋一單位,虐待10歲4個月的女童,使用一把燒熱刀子導致女童身心理受創傷,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被告是在本月19日被捕,他因沒委任辯護律師,在認罪後自行求情。他說,本身是一名割草工人,負責照顧受害女童,而目前妻子正懷孕,希望獲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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