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1日訊)一名未擁有電子煙油銷售執照的華裔商家,在搬運3739支剛運抵的煙油進入店內時,被邊境嚴防機構取締。 玻州邊境嚴防機構指揮官羅茲副警監說,該商家是在巴東勿剎市區經營佛牌、手提袋与干糧等物品,並沒有獲得衛生部批出的執照下,偷偷銷售電子煙油將近一年。 他說,該機構接獲情報調查后於昨午3時展開取締行動,一抵步該店時,該名39歲商家正在接收快遞貨車送來的電子煙油。 他今日發文告說,該批電子煙油是從吉隆坡購入,价值11万2179令吉,准備批發州內与泰南市場需求,相信也包括零售煙油。 他說,該機構起獲的電子煙油口味共71种,主要是水果味道,每支容量介于10毫升至100毫升之間,市价介于30令吉至70令吉,所有煙油將轉交玻州衛生局處理。 目前該機構援引1952年毒藥法令第13(a)條文調查此案,罪成者可面對最高3000令吉罰款,或不超過1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