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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分辨哭鬧原因 憂鬱媽媽悶死兒子

(台北16日訊)台灣桃園市王姓女子因憂鬱症,活活悶死2個月大的兒子。桃園地方法院考量王女有悔意,自首且獲丈夫原諒等,今天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3年,全案可上訴。

王姓女子去年11月11日因憂鬱症,以毛毯、塑膠袋悶死2個月大的兒子後自首。桃園地檢署考量王女犯後自首、屢表悔意,偵結後依殺人罪嫌起訴,向法院具體求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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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王女專科畢業後,疑似與父親吵架,自行離家與丈夫同居,期間求職不順,最後全職在家幫忙照顧丈夫的祖母,丈夫為主要經濟來源;依據王女供述,是因無法分辨男嬰的哭鬧原因,以及來自家人的無形壓力,才犯下罪行。

判決書指出,依據法醫解剖報告,男嬰在瀕死前仍奮力呼吸,真切感受窒息痛楚、面臨死亡恐懼;王女剝奪男嬰長大成人的機會,也造成親屬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在偵查時,王女覺得很後悔讓兒子離世,希望能重新來過。

判決書指出,王女丈夫在陳述時說,雖然心痛萬分,但還是選擇原諒王女,希望能一起走出這段痛苦回憶,現在也陪王女心理諮商,希望能治好憂鬱症,試著再生養小孩,家人一開始也很不諒解,但考量王女也是因為生病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因此沒有太大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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