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為2966萬遺產 婦女起訴富翁男友女兒

(新加坡14日訊)已婚男子和小18歲女友譜黃昏戀後,將850萬新元(約2966萬令吉)財產轉至對方賬戶,怎料他過世後,女友指這份“贈禮”剩791萬余新元,於是入稟高庭起訴對方女兒,要求補足余款。

新媒報道,居住在香港的美國籍男子詹姆士翁,於2005年63歲時與45歲的曾蘿莉塔發展戀情,兩人當時都已婚。他後來為了女友,買下對方隔壁的住家單位,兩人會在單位里獨處。

Advertisement

詹姆士翁的妻子2011年過世,女兒艾莉森翁一家人曾在2015年和其女友見過。他於2018年9月在新加坡過世,享壽76歲,女兒負責執行他的遺產分配事宜。

詹姆士翁曾於2017年1月20日,在香港以女友名義開了一個豐隆銀行戶頭,並以贈與契據(Deed of Gift)的方式,將850萬新元存入該戶頭。

根據現有證據,戶頭在2018年9月30日的存款是791萬5278新元,女友因此入稟新加坡高庭,起訴遺產執行人,即艾莉森翁。

現年64歲的女友認為應分得850萬新元,指這筆錢是詹姆士翁生前送她的禮物,因此要求艾莉森翁補足58萬4721余新元。

ADVERTISEMENT

判得戶頭關閉前存款 法官:不得索取差額

女兒的立場則是,父親並無贈與意圖,是因為銀行規定,才會簽下贈與契據。

此外,她堅稱父親也是為了讓女友可以從中取錢支付兩人的生活費,並在他過世後,可以代為將錢分給女兒。

法官表示,女友關閉了戶頭,也沒有證據顯示何時關閉,以及關閉時還剩多少存款等資料,法官甚至是在審訊第一天才得知戶頭已關閉。

由於證據不足,法官無法斷定戶頭在關閉時還缺多少存款,加上存款是外匯,根據當時匯率,存款也有可能增加,因此判女友可得戶頭關閉前的存款,不得索取差額。

遭反訴交回戶頭里的錢

女兒提出反訴,指父親打算逃避遺產稅,以及省去覆雜的遺囑認證程序,才會把財產轉到女友名下,因此要求女友將戶頭里的錢交出來。

女兒稱,母親2011年12月11日過世,父親在領出與母親聯名戶頭里的錢時,遇到許多困難,遲遲無法從香港當局獲取母親的遺囑驗證書(grant of probate),一直到2016年6月17日才成功取得驗證書。父親在一份電郵中表示,拖延導致他的財富因股價波動而縮水,因此才會把財產過戶給女友。

法官同意女兒部分說法,但指其父親在擬贈與契據時,也在同天擬定遺囑,遺囑草稿內容提到他贈與女友850萬新元,所以駁回女兒的反訴。(人名譯音)

文/圖:互聯網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